标题:公产房售前“查验”和“年内维修计划”必须向社区居民“公示”
尊敬的市房管局各级领导;
市民购买公产房我们坚决响应和拥护,我们的老楼房房龄近70年,年久失修,破旧不堪,坐落在河东区六纬路119号大院2号楼-3号楼,隶属河北区光复道房管站管理和维修,购房申请正在办理之中。我们强烈要求市房管部门本着对购房人高度负责的精神和态度落实好售房前的几项问题。
1、售房前的“查验”问题,我们的住房房龄60余年,年久失修,破损严重,“查验”确定我们房屋存在的房屋质量和房屋存在不安全”隐患“。
2、售房前的年内”维修计划“,例如;屋顶瓦面漏雨、屋顶泄水槽和泄水管破损严重,自来水管锈蚀,排水管、污水井变形凹陷等,
以上事宜房管部门有明确的售前政策规定,”查验“和年内维修计划必须向购房市民“公示”告知。我们恳请市房管局各级领导督办此事,落实好此项工作,我们期待着以上“公示”的答复。
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