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医保门诊超过5500的标准后如何使用门急诊大额医疗补助金
我是天津市一名在职职工,单位和个人按比例缴纳基本社会保险,并在年初缴纳260元的门急诊大额医疗补助金。
当前我的门诊费用已经超过5500的标准线,在医院就医时被告知不能按照以前的报销比例(二级医院自负35%)进行报销。超过5500后,若是都自负的话,对于我们普通职工,负担太大。
我想咨询一下,在我按要求缴纳社保和大额医疗补助保险金后,怎样使用大额医疗补助保险金?普通的门诊能不能使用?我在就医时需要办理什么样的手续?
谢谢!
祝工作顺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