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吴** 提问时间:2014-07-24

标题:农民工保险问题

我在北辰双街西门子公司工作近两年了可是像我们这种非正式工没有保险合理吗?我们应该怎样进行维权呢?他们这种企业不给我们上保险是非法的吗?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4-07-25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及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同时,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直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不足一个月的部分按日折算,计算二倍工资的基数应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可向单位所在的区县人力社保局的联合执法办公室投诉。

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建议您拨打人力社保热线12333详细咨询。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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