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非参公事业单位通过考试形式录用的在编人员可以签订服务期限协议么?
您好,我是今年应届大学毕业生,现应聘某事业单位(教育类),在其提交复试材料时得知,该单位通过考试及体检后,入职签订合同的同时,会要求签订服务五年的诚信协议,期间无论因何种原因,要求离职的,均需缴纳违约金。我在网上查阅相关资料,了解到签订这种协议的必须满足有专款专项培训及涉及到竞争行业的情况,但我所要去的这个单位并不存在满足上述签订条件,他这种要求是否合理?该协议如签署,是否属于有效协议?
您好,我是今年应届大学毕业生,现应聘某事业单位(教育类),在其提交复试材料时得知,该单位通过考试及体检后,入职签订合同的同时,会要求签订服务五年的诚信协议,期间无论因何种原因,要求离职的,均需缴纳违约金。我在网上查阅相关资料,了解到签订这种协议的必须满足有专款专项培训及涉及到竞争行业的情况,但我所要去的这个单位并不存在满足上述签订条件,他这种要求是否合理?该协议如签署,是否属于有效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