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刘* 提问时间:2014-07-23

标题:退休职工过世相关手续

老人过世,生前是棉一职工。我曾到位于湘江道河西少年宫对面的退管办上交死亡证明、申领丧葬费,并咨询退休职工房屋补贴和暖气费补贴发放事宜,被告知没有具体发放政策、不清楚何时、如何发放。想请问这个坐落于河西区的棉纺厂退管办上属职能部门,或能帮助解决此问题的相关单位。退管会的工作人员告诉我8月份拿到丧葬费后就可以到公安机关办理销户口了,如果销户了将来这笔钱又凭什么领取呢。一般情况下单位如果有拖欠职工某项钱款是不是在人过世的时候都应该一次性结清呢?望给予帮助,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4-07-25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政策规定,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职工、离退休人员因病、非因工死亡丧葬费,以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2个月计发。2014年标准为:4260元x2个月=8520元。

社保经办机构在支付离退休人员死亡相关待遇时,对申报材料有具体要求,您可以咨询参保分中心或拨打人力社保热线12333详细咨询。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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