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马* 提问时间:2014-07-21

标题:请问劳动仲裁中公告送达费用收费标准

尊敬的领导:

我的单位在我工伤期间停业,单位法人代表和负责人下落不明,单位还欠我两万余元的工资和工伤费用,因此,只能申请劳动仲裁,由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决我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仲裁委员会告诉我,因为单位停业了,无法向其邮寄送达仲裁受理通知书,只有采用公告送达,公告费要一千多元钱,并由我垫付。

我想问一下:

1公告送达收费标准如何?

2是否必须由我垫付?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4-07-29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来件已收悉,我们联系相关部门后回复,请您继续关注。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7月23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电话回复来信人提出的问题,本人表示感谢。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7月29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