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马** 提问时间:2014-07-16

标题:关于我爱人户口问题

我住在河西区越秀路街健强里15-105(地下室),我老婆是宁河县芦台镇的户口,我们结婚已经8年了,现在按规定我老婆的户口可以迁过来了,现在遇到的困难是,我们居住的房子常年漏水,河西区友谊路房管站无法维修,所以他们就不管了,也不收房钱了,房本也不更换了(原来房本是企业产,叫橡胶大楼),我老婆在居委会开完居住证明到派出所拿人口登记表,派出所说房本与户口本不一致让到房管站开证明,我们到友谊路房管站去开证明,他们不给开,请问我们该怎么办。请区领导给我们想想办法。

反 馈

回复部门:河西区 回复时间:2014-07-17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马**”网友:

您好,看到您的留言后区政府非常重视,立即责成区房管局进行核查。具体情况会有工作人员和您联系,就相关问题进行沟通。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河西区政府
201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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