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董* 提问时间:2014-07-12

标题:和平区公产房不予转私产

您好,我家住和平区成都道。现遇到以下问题希望得到您的帮助。国家从2014年7月1日开始试行新的公产房管理办法,而我也于7月1日之后数次去房屋所属的“房信经房产经营有限公司第二经营处”办理公产房转私有手续,而当值工作人员数次以各种理由拒绝办理,甚至有工作人员说“如果你们都转成私有房了,我们吃什么去”,而身边朋友在河西南开区的房子都可以开始办理相关手续了,为什么和平区却不予办理,可以致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在此希望您能尽快帮助解决,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4-07-15 是否超时:否

董*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4年7月15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