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工* 提问时间:2014-07-10

标题:病假标准

本人事业单位合同制工*,病假应如何计算,是按本单位自行拟订,还是严格按照劳动局劳动法去执行,具体如何执行?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4-07-14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政策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医疗期内由企业按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病假工资可以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病假工资问题产生争议,可到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因受理程序要求我们无法在此受理,敬请谅解。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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