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A*** 提问时间:2014-07-10

标题:劳动监察这么做,对吗?

我从单位离职后,单位扣押了当月工资,说下个月25日给我,我认为应该在我离职时结清! 当我把这个要求向南开区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想获得帮助时,被告知已经离职的案子,监察就不管了,只能去仲裁,对吗?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4-07-15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监察主要是对用人单位违法事实进行查处,涉及劳动者个人利益的,最好走仲裁维权,仲裁的时效为一年。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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