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张** 提问时间:2014-07-10

标题:补交保险

我因换工作,2008年8月曾中断社保一个月。

现在在职,允许个人进行补缴吗?

总不能一直不允许个人补缴,滞纳金(保值费)年年增长!!!

请解决!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4-07-11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具有我市城镇户籍的失业人员,可以在社保个人缴费窗口缴纳城镇个人的养老保险,同时可将失业期间间断的保险进行补缴。如果新单位已经为您参保,补缴问题请咨询参保分中心。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711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