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勤*** 提问时间:2014-07-10

标题:个人社保补缴

因换了几家单位,中间有未缴纳社保的情况。比如:2012年断了4个月,2013年断了6个月,2014年断了3个月。现在的社保新单位已经按月缴纳。请问中间断的能自己补缴吗,可以补缴养老、医院、失业三险的个人部分,单位部分用缴纳吗?补缴需到哪个地方,带什么东西?谢谢回复!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4-07-11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具有我市城镇户籍的失业人员,可以在社保个人缴费窗口缴纳城镇个人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同时可将失业期间间断的保险进行补缴。新单位已经为您参保,补缴问题请咨询参保分中心。

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建议您拨打人力社保热线12333详细咨询。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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