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陈* 提问时间:2014-07-09

标题:公产房买产权问题

具新闻媒体报道公产房于14年8月1日前没有购买产权的租金上调百分之三十,且不能买卖、不能租赁。而现在买产权还能有百分之十的优惠政策,我家房屋在南开区长江道颂禹里社区仅此一套住房,租赁合同为天津市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因产权为单位自管产权现无法购买产权。求助有关部门,我们这样的小市民如何能享受国家政策照顾,是不是只能眼看着房屋租金涨价而我们什么都做不了。天津市最低收入1680,房租上调后工资的近百分之十要缴纳房租,望有关部门考虑我这类小市民的经济状况,能否协调我们这种住户购买产权的问题。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4-07-25 是否超时:否

陈*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4年7月11日

陈*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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