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社保报销问题
我于12年起在天津缴纳社保,今年3月份因工作调动在北京参保,离职前单位行政部告诉我天津社保卡不用做处理,将来回天津还可以使用。
本周六我在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就医挂号时,工作人员告诉我因为上月没缴费该账户已冻结,生病耽误不得,于是就医全程我用现金支付。后来我联系天津社保局,得到回复:必须由北京方面提出申请,把账户资金转走。接下来我联系北京方面,得到答复如下:可以转移该笔资金,但是在外地就医的话只能报销急诊,且有具体限定条件。
我个人觉得,国家设立社保的目的就是方便老百姓就医,保障居民基础生活。十八大以来国家层面也在反复提倡办事效率,简政放权。为什么社保卡的报销问题要人为设置种种非技术性障碍呢?如果报销过程像百米跨栏一样,何谈社保之意义?但从道德层面来讲,我过去为天津社保添砖加瓦,理应在遇到困难的时候得到天津社保的帮助啊!当初换工作的时候我就怕掉进政策的坑,在试用期我自费补缴社保从未间断,没想到现在还是遇到意外状况。况且我看病医药费、化验费等加起来也花了不少钱,一个守法,履行了国家义务的百姓,为什么不能依法享受国家赋予的基本权利呢?
烦劳贵处帮忙处理我的难题,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