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l*** 提问时间:2014-07-07

标题:直管公产住房出售政策

1.如不购买产权,今后的房租有什么变化?(社会上在议论“政府今后将按现在的廉租房的价格收取房租)

2.今后的公产房,同在一起生活,并户口在一起,承租人去世后是否还可以变更承租人?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4-07-22 是否超时:否

刘二元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4年7月9日

刘二元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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