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寒* 提问时间:2014-07-05

标题:关于金都花园物业楼霸问题

金都花园办理入住时,当时物业说明一次性交两年的物业费,可以免去2000元的装修押金。于是我们就交了两年的物业费,但现在开始装修,物业不允许装修车辆进小区,要求办理装修许可证,押金1000元。我们联系了武清房管局物业管理部门,得到的答复是金都花园物业没有在那里备案,所以管不了。

请问:

1,楼霸在那里垄断市场,一看材料来了,一大帮描龙刺凤的就来了,而且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格,请问现在楼霸的问题,为什么武清区这么严重?我们武清区怎么了?为什么市里没有?政府的公仆们,请倾听我们老百姓都怎么说吗?去听听吧,现在每个小区都有楼霸,这是我们所有老百姓深恶痛绝的,武清一大特色。市内六区治得了,武清不行?现在习主席的中国梦,群众路线,不就是要我们老百姓看到希望吗?那就从切身百姓的切身利益去考虑吧,关于武清多少GDP我们也许感觉不到,但是1楼,每方120的沙子的搬运费,对我们一个家庭来说是个事,另外社会的正气如何弘扬,就是这样,百姓被欺负?叹息,叹息。

2,物业没有在当地房管局备案是不是就是不合法?为什么房管局明知他们没有备案还不管?房管局是否失职?

3,装修许可证是否合理?与免去的2000元装修押金是否冲突?为什么别的小区都没有这项要求?说收装修公司的,但是自己找人装修的呢?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4-08-14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相关部门正在认真研究和办理中。请继续关注二次答复。

武清区政府

2014年7月14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房管局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

房管局回复如下:

1、对于业主反映的楼霸问题可向公安机关举报,维护自身权益。

2、金都花园小区暂未到房管部门办理入住登记备案。

3、根据《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业主、物业使用人和装饰装修企业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一般包括装饰装修工程的内容和期限、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和处置以及相关费用等。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4年0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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