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在医院急诊生孩子无法办理生育保险报销的问题
给天津市市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市长:
您好!
我夫人现在遇到一个困难,希望得到您的关注和协调解决,她也是一名中海油员工,在怀孕期间由于出现宫缩,于2014年02月08日在天津市中心妇产就诊,根据病情,留在该医院的急诊观察室进行保胎观察治疗。直至2014年0316日,由于突发宫缩引起临盆,于2014年03月16日下午在天津市中心妇产生下一对双胞胎,由于当日该医院住院部没有床位,院方无法为我方办理住院手续,我夫人一直住在医院抢救室直至2014年月19日离开。离开时,该医院急诊部为我夫人开具了院方的无床位证明,并在病历本上写了病情小结。
我夫人与06月进行生育保险保险报销时,塘沽社保生育保险管理部门认为由于我夫人没有办理住院手续,没有出院记录,不符合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通过与中心妇产多次沟通,医院方声称针对这种在急诊室生孩子的案例经常发生,该医院只能采取上述相关措施,也无法为我夫人补办住院手续及出院记录。
至此,生育保险报销的事宜陷入僵局,医院有医院的规矩,社保有社保的条例,两方都在按其所谓的规矩在进行工作,当社保的各种条例与医院之间的规矩发生冲突时,这两方都没错的做法使得我们普通百姓陷入困境。
根据我在中心妇产医院看到的情况,在急诊室生孩子的案例确实不在少数,而且几乎每天都在发生,我不知道他们是如何解决此事;该缴纳的保险我们也都缴纳了,无法办理住院手续也不是我们的过错,但我们却要承担各种理应可以报销的费用无法报销的后果。通过多方咨询,没有任何人和部门能够解决此事,实在没有办法只能求助您的关注和协调解决
市长,百忙中,打扰您,真的非常抱歉,此事似乎离开您的关注和协调解决,真的没有办法了,所以,殷切期盼您能够给予关注和解决为谢!
致礼!
宋**
2014年07月0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