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卞** 提问时间:2014-07-01

标题:楼房取暖费问题

你好,我是精武镇祥和园居民,想问一下我们这里的取暖费是哪个部门收取,今年是第二个供暖期,不住人的想申请停止供暖,可是不给停,那不是白白花钱吗,再有收取供暖费是按照建筑面积还是连公摊都在内的面积,我们这里的90平米的楼房实际建筑面积也就60多平米。而且还没有房本,是集体照。自来水也不能到自来水公司站点购买,必须到物业才能买,合理吗。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4-07-04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卞**: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委十分重视,结合工作职责,答复如下:

经查,您家所属供热站为津热集团宝胜热能公司,联系电话为23982626。

关于您所提出的停热问题:《天津市集中供热设施管理办法》(建公用〔2011〕23号)第四条规定:新建居民住宅供热设施的保修期为两个供热期。在保修期内,供热设施的维修、系统运行调试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开发建设单位可有偿委托供热单位进行保修。2010年2月25日天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的《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新建房屋在供热设施保修期内不得办理暂停供热。在保修期内,暖气设施发生漏水、不热等故障时,应找建房或售房单位进行维修。因此,为避免今后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不热及跑冒滴漏等给用户本人和其它用户造成损失,建设单位与供热单位互相推诿,用户权益无法得到保障,新建商品房至少在正常使用两个采暖季后,经实际验证设施有效可靠,方可由用户提出停热申请。

关于面积问题:《天津市供热采暖收费管理办法》(建公用〔2011〕22号)第五条规定:居民住宅供热计费面积范围包括使用面积、内部及其周围全部墙体水平投影面积,其中与相邻用户的隔墙按1/2计算。计费面积依据竣工图纸计算,无竣工图纸的依据设计图纸计算,无图纸的老住宅可按计租面积的1.3倍计算。如有疑义,以实际测量值为准,相邻住户间的隔墙量至墙中线,周围墙体一律量至外墙皮。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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