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陆** 提问时间:2014-06-26

标题:办理养老手册问题

我老婆户口已从广东省江门市迁天津约3个月,档案落在河西区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目前无工作,已在河西区社保中心自费缴纳了养老保险。目前在办理原江门市养老保险转至天津,因在江门市多交了一个月养老,现河西社保中心提出办理养老保险转入的同时把原所在地多交的一个月养老退还给我们,需要我们提供养老手册,但她在自费缴纳养老保险时并未办理养老手册,请问应在哪个部门办理,需要些什么材料。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4-07-01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涉及具体经办,建议您咨询所属区县人力社保局。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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