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商品房坍塌了谁来负责
我是杨村和平里1号车库房主,上周六(6月21日)下午由于连日阴雨、渗水造成1号、2号车库屋顶局部坍塌,我找到平安里物业公司协商维修事宜,物业公司经理说:“我们售出去的房是按临建价格卖的,不负责维修,而你们花多少钱买的跟我们物业无关,该找谁找谁去。”之后我又咨询建委质量监督站,而监督站的人说和平里的车库没在监督站备案,我们不受理,但目前我所拥有的1号车库已经取得了经房管局核准的房地产权证,使用年限为70年。按物业公司的说法是我们花了大半生的积蓄却买了个临建!!!据了解在使用期限内房屋主体结构出现问题应该由建设单位(房管局通利公司)负责。再者,目前和平里的车库有20——30几个之多,大部分都在个人名下,物业也在使用一部分,而在个人名下的车库大多都是用作库房,存放着价值不菲的货品,也有的用作门脸房、开牌厅、办小学生补习班,屋里同时容纳十几、二十几人......我想问问,这样的临建房还经得起多大的风雨,倘若哪天一场大雨砸死砸伤几个还没有人管吗,谁能负起这个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