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云* 提问时间:2014-06-23

标题:关于物业不退还装修押金问题

本人2012年5月在玉翠园购房,2013年年底交房,办理交房手续时,物业收装修押金1000元,同时承诺,如不装修,3个月之后退还。最近联系物业,想退装修押金,物业回复押金不退,抵扣到下一年物业费中。在交房阶段,物业收取装修押金时,承诺3个月后退回装修押金,莫名奇妙又变成了下一年的物业费,希望有关部门予以解决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4-06-30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相关部门正在认真研究和办理中。请继续关注二次答复。

武清区政府

2014年6月29日

尊敬的玉翠园业主网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房管局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

房管局回复如下:就您上述问题已询问项目部前台以及管理接待人员。首先物业公司以及项目物业管理处均按照前期约定退还业主装修押金,因项目不留现金以及备用金,每月月底前统计已装修已报户数然后申请公司财务部领取押金,退还业主装修押金。您所反映问题时间可能处于项目无现金退还期。并且物业管理处一直没有强行要求业主装修押金转换成物业费。如需转换成物业费时也是先由业主认同自愿的前提下。

如您还有疑问可直接与物业经理联系!(13502133585姚伟)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4年0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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