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于** 提问时间:2014-06-20

标题:关于公产房过户2年未办下来

您好!我叫于**,今年23岁,家住河东区郑庄子大街92号2-2-103。我现在居住的公产房因过户的事情遇到麻烦。希望得到您的帮助。

我(于**)2岁的时候,父母感情不和协议离婚(有离婚协议),法院判决我随母亲生活。母亲(梁桂英)带着我回到姥姥(吕凤琴)家一起生活。姥姥(吕凤琴)为本市户口,姥爷是河北省户口,因此户口不在一个户口本上。姥姥(吕凤琴)当时为棉五工人,所住处所为棉五当时分的房屋(即河东区郑庄子大街92号2-2-103(公产房))。

姥姥(吕凤琴)育有两个女儿(我母亲梁桂英,我大姨梁秀英),1998年姥姥因病逝世,大姨梁秀英亲笔写下放弃该房屋的继承权,继而把房子过户给我母亲梁桂英,现房屋的承租人是我母亲(梁桂英)。

2012年,母亲梁桂英因病逝世。12年至今的这段时间,因想把房屋过户到我(于**)的名下而一直辗转于各个机关单位间。我先到河东区房管局咨询相关情况,工作人员说需要公证处的公证书。随后我到河东区公证处,河西区公证处,都无法为我办理公正,理由是没有资料证明姥姥与姥爷是原配夫妻的证明,我翻阅了所有的档案资料,都没有相关字据表明这个关系。河西区工作人员说,这个属于特殊情况,房管局会有特殊处理的办法。我又咨询了河东区房管局,后来被告知该片房屋不在河东房管局的管辖范围,已经移交至下设房管站。我又咨询到房管站,该工作人员说,这个属于特殊情况,他们也没有办法处理,并且说公证处会给我进行公证。

现在我在我能找到的机关单位中未能得到解决办法,进而不知道这件事情应该怎么处理,希望领导能够抽出您宝贵的时间帮我解决一下这个问题。谢谢您!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4-07-14 是否超时:否

于**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4年6月23日

于**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4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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