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14-06-18

标题:关于公益岗身份及工资问题

2011年天津市公益岗到期解聘后,南开区又重新考试,招回了部分以前的公益岗,并且把档案集中放在新世纪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里,最近天津市修改社工工资标准,得知我们并不给涨工资,因为身份不是社工,是属于派遣,但是档案是南开区民政局统一安排放在那里的,为什么我们不算社工呢?据我所知新世纪人才的员工也有一些是之前解聘的公益岗啊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4-06-18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2013年调整社区工作者待遇的适用范围为享受政府生活补贴的专职从事社区党务和社区服务管理的工作人员及社区物业管理专职人员、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员、劳动关系协调员和纳入社区工作站管理的残疾人专职委员。您是否符合调整范围请您咨询民政局。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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