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孙** 提问时间:2014-06-18

标题:社区医院以医保规定为由不给开药

您好!

我是类风湿关节炎患者,需要一直用“骨化三醇”这个药。由于社区卫生院属于是零差价购药,且报销比例高,所以我想在社区卫生院开这个药。但是医生说我的年龄不够(31岁),医保规定这个药只能给老人开。

我想问一下,是有这样的规定吗?为什么不能给年轻患者开这个药?

盼复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4-06-18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参保人员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医生应根据患者病情和卫生部的《处方管理办法》和临床用药原则为患者出具诊疗方案。具体用药问题请您咨询医生或卫生部门。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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