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张** 提问时间:2014-06-18

标题:关于工资的问题

尊敬的领导:

自二零一二年六月底至今我从原单位被调往食品安全监管站工作,但其间工资只发放应发总额的一半左右,到现在时间一接近两年可是上级仍未给出具体解决办法,能不能请上级领导考虑一下这个问题并给予合理的解决。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4-06-18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根据您的陈述,我们无法掌握您的具体情况,建议您先确定您的劳动关系,如果您的用人单位拖欠您的工资,您可以到仲裁申诉或到监察投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更多人力社保政策,建议您拨打人力社保热线12333详细咨询。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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