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张** 提问时间:2014-06-17

标题:档案和招聘的问题

您好,求助两个问题,

1.事业单位(高职院校)管理岗工作人员退休后,档案存放何处?

2.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市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招聘方案须报其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的规定,市人保局是否会对核准的招聘方案留底,以备查询。因为 我与单位(高职院校)产生劳动争议,经市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定,我本人胜诉。但学院上诉。 作为证据,我需要今年学院上报的招聘信息作为庭审证据,申请法院调取证据。所以,招聘方案若有留底,请问在人保局那个部门保留。 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4-06-30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我们联系相关部门后回复,请您继续关注。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6月20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相关工作人员已电话沟通来信人,解答了相关问题。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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