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公产房承租人去世,变更承租人出现纠纷如何处理
局领导:
您好!我和父亲现住在和平区一处百年老房子里,非独立使用,房子属公产。承租人是我母亲,已经去世3年,现在房子需要变更承租人。
变更承租人需要做公证。与此房有关系的人为我父亲,我哥哥和我。我哥哥的户口已经不在本房地址下,仍属天津户口。
由于我哥哥患有抑郁症,从来不愿意和我们接触,我嫂子也拿他没有办法,公证始终不能做。房子的承租人也就始终不能变更。
我的问题是:公产房承租人始终不能变更,应该如何解决?天津市是否制定了相关的规定?原来的政策是房子由谁住,就可以过户给谁。现在的这个规定好像是把矛盾都推给了每个家庭,但又没有相关规定解决。
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