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基本工资问题还有劳务仲裁
您好!我单位总部在北京,是央企,我们是天津分店,是责任有限公司。我们自从去年年初开始领工资就在一张只印有同事名字(一共五人)的单子上签字,原来印着基本工资、全勤奖、绩效奖、扣除的保险等很详细,现在这样合法么?我们去年得知总部给涨了工资了,但是我们到现在还是没动基本工资1200+绩效奖200+全勤奖300,但就在这个月我们的基本工资降到了1000元,绩效成了400,全勤300总数还是1700元,但是基本工资降了,我想问一下第一,降基本工资合法么?第二,我们怀疑天津这头克扣了我们的工资,我们有没有权利让总部告知我们的工资情况?通过那种途径?第三,如果不干了,有没有资格申请劳务仲裁因为没有证据确定涨了工资?我还想说一下,我们的领导和会计都是北京派来的,出纳是投资方派来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