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蔡** 提问时间:2014-06-04

标题:孕妇,产妇的保障措施在哪里?

休产假期间,公司倒闭,现在已经是人去楼空,公司拖了几个月工资不说,我交了好几年的生育险该如何报啊?一点保障都没有呢?我们都是外地人,生了孩子花销大再加上这破事,哎,产妇没有保障吗?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4-06-05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政策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撤销、解散和破产以及由于其他原因宣布终止的,应当在资产清算时,按照本市上年度人均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生育保险待遇水平,预留已怀孕女职工生育保险费。

已预留生育保险费的,女职工发生的产前检查费、生育或终止妊娠医疗费和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按上年度人均生育保险待遇水平支付。

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建议您拨打人力社保热线12333详细咨询。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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