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滥用职权问题
尊敬的区长您好:
我是武清区下伍旗镇三百户的村民,现有一事需要投诉给您,希望您能给我村全体村民一个公正的回复。
我村边志洪在04-05年任职我村书记期间,曾把我村集体的财产无条件租给我给村个人使用。我村村南闸门有一腌制场,这为我村大队所有。共5间房产和12间淹池。为公共财产。我村边志洪在04-05年任职我村书记期间把这块地无条件租赁30年给我村一个人。为什么能无条件租给个人,请区长帮忙查清楚。这中间本应该属于集体的利益是否已装入当时书记的腰包?如果不是自己获利益的驱使,又怎么会有0元租赁的合同产生呢?请区长帮忙彻查此事。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