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工******** 提问时间:2014-06-02

标题:工作期间突发心脏病,后续休假薪资问题

工作期间身体突然不适,请假到医院检查,结果为冠心病,急性心梗,请问这种情况医疗除了医保报销外公司还予以报销吗?术后在家休养,在此期间薪资应该如何发放按照什么比例?劳动法有什么规定吗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4-06-09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如下:

与所留电话联系,已经和本人讲清相关政策。

如您有其它问题,可到人力社保局监察科咨询。联系电话:29341610。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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