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卢** 提问时间:2014-05-31

标题:退档咨询

我原来在高新区的一家企业工作,档案存放在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后来我辞职到了大港的一家企业,在这家企业工作期间未办理档案的转移,现在我又从大港的这家企业辞职了,这家企业为我办理了退工手续,我想把档案转到街道,我的户口在南开区,南开区劳动局说让这家企业为我办退档,但是我当时入职的时候并为办理档案的转移,这种情况应该如何处理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4-06-03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政策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在规定时间内为劳动者办理退工退档手续。用人单位不为劳动者办理退工退档手续的,劳动者可以到监察部门投诉或拨打12333电话投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因受理程序要求,我们无法在此受理,敬请谅解。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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