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14-05-29

标题:再次投诉:所购买商品房遭遇违约和侵权,投诉无门?

该情况我已于2014-05-23 17:50在此平台上进行了提交,但时至今日仍未看到有任何的回复,并且在此平台中也已查不到我提交的相关信息(我的查询码为:3289987841)。

我反应的情况如下:

2013年5月份我在河东区红星国际逸品轩购买了一套复式商品房,购房时售楼员将我要购买的房子在沙盘上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出于保险起见我将该沙盘拍了照片并予以保存。

按照该售楼员的讲解和沙盘所示,我购买的房子为银角,在紧挨着我房子的侧面有一条自北向南缓缓下降至地下车库的坡道入口,我对此情况予以了充分的考虑并最终接受。然而,在2014年5月份收房后我发现了如下问题:

1.该坡道由原来的自北向南下降改为由南向北下降,并在此坡道上加盖了钢玻结构的防雨棚,这与之前的沙盘和讲解完全不同。

2.由于该防雨蓬的搭建我西面有两个窗户被完全罩在了里面,导致一开窗户就会有地下车库的尾气和潮气侵入我的室内,严重影响我们全家人的健康。

3.由于该防雨棚的搭建,下雨时雨水顺着防雨棚顶全都留到了我的院内,造成了超过10公分的积水不说,还导致我的地下室开始严重渗水(有照片和录像为证)。

4.由于该防雨棚的搭建,我家的安全出现了严重的隐患,因为该防雨棚顶部距离我家2楼西面的窗户仅90公分;这样的话不法分子可以在登上防雨棚后很轻松的进入我家的二楼,这对我家造成了严重的威胁。

5.由于该防雨棚的搭建,我家的采光也明显受到了影响,隐私也因为此坡道方向的改变而受到了严重的影响。

鉴于上述情况我认为房地产开发商存在违约的嫌疑,并已对我造成了侵权,故此,我希望政府和有关部门能够为民做主,出面制止该开发商的侵权行为,并予以整改。

盼望政府和有关部门给予回复的同时能够承担起相应的职责,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而不是一味的将此问题交给法院,让普通百姓去起诉一个庞大的地产集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市场监管委 回复时间:2014-06-06 是否超时:

尊敬的王**:

您反映的问题已登记,并分拨至河东分局进一步调查,详情咨询12315或河东分局消保科,联系方式:24131575

天津市工商局12315中心

201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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