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冯* 提问时间:2014-05-26

标题:武清区上马台拆迁咨询

问题一:

此问题是关于天津市武清区上马台乡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问题。

根据发到手中的白色小册子说明:武清区综合地价标准是按照《关于公布实施天津市征地区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来制定的。

《关于公布实施天津市征地区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文件中显示武清区的地价标准是2.8万元/亩和2万元/亩。我们上马台董庄村发的小册子中通知的内容是根据2万元/亩的标准来的。

问题在于:

根据《关于公布实施天津市征地区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中第4条所通知“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根据地区经济发展状况进行调整,原则上每两年调整一次”,通知公布颁发日期是“二零零七年四月八日”,关于拆迁说明的小册子发放日期是2011年5月,中间隔了4年,但是地价并没有根据第四条规定进行每2年调整一次,还是按照2万元/亩的标准来,现在是2014年了,我们村才开始拆,这都过了7年了,在房价和物价飞速上涨的今天,我们的地价仍然还是按照2万元/亩来算?

请问,合适吗?

问题二:

关于拆迁问题众说纷纭,村里和乡里也不给出具体、确定、细致的文字形式的文件来,让村民心里没底。希望得到解决。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4-07-11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相关部门正在认真研究和办理中。请继续关注二次答复。

武清区政府

2014年6月4日

尊敬的冯*网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上马台镇政府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

上马台镇政府回复如下:

上马台示范镇建设是经天津市政府批准,按照“规划需要、财力允许、群众自愿、政府审批”的原则进行推进的,强调群众自愿原则。上马台镇的区片综合地价是依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公布实施天津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津政发【2007】23号)来执行的。该文件确实为2007制定并开始实施的,因为没有新调整标准的文件出台,所以,继续执行原补偿标准。

上马台示范镇建设的相关政策已经集结印刷为《梅上示范镇建设宣传手册(上马台片区)》,并下发到户,如您仍有疑问,可与包村工作组联系。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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