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相关部门正在认真研究和办理中。请继续关注二次答复。
武清区政府
2014年5月28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交警支队十分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已在发改委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中登记并且取得正式机动车销售发票、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的车可以办理新车注册登记业务,如果不符合以上条件,车辆属非法生产、销售,不准上路行驶。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