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特殊房型用热户热计量问题
建交委负责人您好。
我父母家住河西金海湾小区,今年辖区供热站通知要求按热计量收费。各级政府倡导节能减排,增强公众节能意识、减轻市民供热支出的政策非常好,但是有些情况比较特殊。
例如,我家住在一楼房山位置,按照原来的收费标准,供热建筑面积每平25元收费标准应该是2000元左右,现在照热计量收费标准固定部分加上计量部分(热能表读数28)*31.566元gj(收费参数)=2900元左右,虽然实际应收按照政策是原标准的2000元的1.15倍2300元,但我家热能表读数要是9.5才能达到原来的2000元的标准,也就是说我家4个月采暖期要有近3个月完全关闭才行。
我觉得这个热损耗不是个人关窗关门能解决的,是外墙体保温问题,像我这类山头的住户房屋热损耗很大,不应按照这个计量标准收费。而且,全小区阳台全部没有保温层,也不适用热计量收费。在制定热计量政策的同时,应该对特殊情况的房屋有一定的优惠政策。我个人用热户才能既较好控制热量,节约热能,又不多增加经济负担。
2014年供热期还有5个月就要来临,希望建交委会同市供热办和相关技术部门的负责人,尽快出台可行有效的解决方案。减轻市民用热户增加的经济负担,指导、敦促供热单位对特殊房型用热户出台解决方案,平衡企业行为与政府行为的矛盾,把民心工程做扎实!谢谢。
另:我这类房屋按照原来的25元一平收费绝大多数住户基本都认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