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秦** 提问时间:2014-05-15

标题:单独二胎产假政策

请问单独二胎产假政策是怎么规定的?公司人力部门说只能休3个月,说是4个月的产假要减掉头胎时奖励的天数,是这样的吗?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4-05-16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二胎"的产假没有特殊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619号【2012】)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建议您拨打人力社保热线12333详细咨询。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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