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热计量供热收费问题
您好,我家住在河西区金海湾小区,今年供热计划实行热量表收费政策,国家的节能减排,节约能源,增加老百姓节约热能意识,减轻百姓的供热支出政策很好,但是有些情况比较特殊,我家住在6楼山头,按照原来的收费政策每平米供热25元收费标准应该是1200元左右,现在按照热计量收费标准固定部分是600元,加上计量部分是38(热能表读数)*31.566元gj(收费参数)=1790元左右,虽然实际应收按照政策是原标准的1200元的1.15倍1380元,但是我家这个热能表读数要是19才能达到原来的1200元的标准,也就是说 我家4个月采暖期 要有2个月完全关闭才行,我觉得这个热能损耗不是我个人关窗关门就能解决的,是墙体围护结构问题,我觉得像我这一类顶层山头的住户房屋不应该按照这个计量标准收费,应该有一定的政策,叫我自己能够控制热量。2014年11月份就快到了,我想主管部门能给个解决的方案。(我这类的房屋按照原来的25元一平收费都是认可的)。希望主管部门下个文件指导有关供热经营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