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李* 提问时间:2014-05-11

标题:关于公租房问题的咨询

尊敬的房管局领导:

您好!现有关于公租房的一些事宜向您咨询,望答复。

1.本人的母亲于2012年11月申请了公租房并取得了预申请收讫证明,但一直没有合适位置的公租房,所以未办理正式申请;听说高庄子的公租房项目要在2015年左右满足入住条件了,那我母亲的预申请证明是否还有效?或者是否还要重新申请?

2.本人2012年也曾申请公租房,但由于拆迁证地址与户口本地址不符,去了很多次户籍所在派出所及房管所都不能给我提供证明材料,管片的负责同志也帮忙联系过但也没能找到相关部门给予证明的提供,准备半年多无奈最终放弃了申请。随着父母年岁已高,本人还是想和母亲同时申请公租房,能和父母住在一起以尽仁孝。请问能否合并申请?需要什么条件?或者关于拆迁证和户口本地址不符的问题到哪个部门能真正给予解决?

以上问题希望房管局的负责同志能帮忙解决答复,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4-06-16 是否超时:否

李*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4年5月13日

李*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4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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