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天津市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资格证明问题
本人于12年申请我市公租房时按规定办理了“三种补贴”其中的天津市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资格证明,上面注明本人申请公租房的效期为12年10月至13年10月,按当年本市规定申请公租房须持有“租房补贴”资格证明尚未领取租房补贴或者申请公租房时房屋租赁备案期限符合规定条件,为了不影响申请公租房所以资格证明下来后本人未领取补贴并于13年7月资格证规定的有效时间内正式申请了我市的公租房,在13年9月本人曾去区房管局咨询我的租房补贴资格证明是否需要办理年检,当时一楼窗口的工作人员答复他只是负责给在市场租房并办理备案实际领取补贴的家庭办理备案手续,像我这种没领补贴的家庭年检的问题他也不太清楚,后来去二楼继续询问得到工作人员的答复大意是,既然我已经在13年7月于资格证规定的有效期内申请了公租房那么我的资格证到明年也就是14年7月这段始终有效所以就不需要办理年检,可是到今年目前为止本人所申请的公租房的项目单位依旧无法入住,估计入住的最早时间也得在年底了,想问一下市房管局的有关同志,如果到今年7月前还是无法入住的话那像我这种持有租房补贴资格证明但未领取补贴的家庭过了14年7月下一步该怎么办,请市房管局的同志能给个清晰权威的说法,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