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陈** 提问时间:2014-05-05

标题:外来工社保

区长您好,我大胡同商贸的外地个体户,4月1号以法人办理了社保,现在(五一后)听说商贸城还没有上社保的外来商户有优惠政策,我想问一下,像我这样的外来商户是不是也有优惠政策。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4-05-07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依据《关于商贸城和亿元楼宇内用人单位及个体工商户参加社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4]28号)文件规定,商贸城、亿元楼宇内的各类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包括企业及其职工,本市和外省市劳务派遣单位及被派遣劳动者,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等),应当依法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在商贸城、亿元楼宇内经营或就业,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本市及外省市户籍的各类灵活就业人员,可按有关规定补缴养老保险费。

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建议您拨打人力社保热线12333详细咨询。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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