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理***** 提问时间:2014-04-28

标题:关于“科员级”职务的鉴定

您好!

《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列明:晋升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的,应当担任科员级职务三年以上。

请问在国有企业单位的助理工程师工作经历能否记为“科员级职务”。比如,我本人为2010年本科毕业生,2010年8月—2012年8月在天津市某大型国企任职(2011年8月转正并评定为助理工程师),2012年8月考取天津市公务员,2013年8月转正工作至今。请问我现在的“科员级”职务计为几年?

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4-04-28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公务员任职定级年限问题建议您咨询用人单位人事部门或主管局。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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