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郝** 提问时间:2014-04-25

标题:集体户口可否落户子女教育

市相关部门:

我是2004年来津上大学时,将户口转入天津,后毕业留津工作,原单位将户口托管在河西区一家人才机构,属于河西的集体户口。现在津南区买了房,孩子待产,想咨询下,我这种集体户口能否让孩子随我一起托管(因结婚注册、生育证办理等都是在河西对应社区、街道办理),未来享受河西就近入学的待遇?还是不行,只能按房产所在地落户?如这样,我是不是就得待房产证办理后,将户口转入当地啊?请给与以上问题解答,谢谢。祝好!

反 馈

回复部门:河西区 回复时间:2014-04-25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郝**”网友:

您好,看到您的留言后区政府非常重视,立即责成区教育局进行核查。您的户口和房本一致才可以办理入学手续。具体情况会有工作人员和您联系,就相关问题进行沟通。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河西区政府
201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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