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参*** 提问时间:2014-04-24

标题:对河北区社保基金管理分中心的友情提示

对河北区社保基金管理分中心的友情提示

你好:

本人经常通过“劳动保障个人信息查询系统”,关注社保缴存和使用情况。近期发现该平台“医疗保险信息查询”目录下所涉及的“医疗保险月缴费记录”子项与“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记账查询”子项所记载的内容前后矛盾。

即2014年2月份的“医疗保险月缴费记录”正常记载,而同期的“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记账查询”内容为空缺,仅有1月份和3月份的记载。

本人此前多次到访贵处,办理相关社保事宜,你处办事人员热情接待,周到服务,本人深受感动。故做以上友情提示,欢迎来电。

以上待予你处查证。如方便的话,烦请回告结果。

2014.04.24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4-04-30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社保信息个人查询系统的数据维护由参保分中心负责,参***对网上信息有疑义的,请到参保分中心核实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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