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相关部门正在认真研究和办理中。请继续关注二次答复。
武清区政府
2014年4月29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公安武清分局交警支队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
公安武清分局交警支队回复如下:已在发改委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中登记并且取得正式机动车销售发票、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的车辆可以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业务。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