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谁来赔偿我的损失?
领导您好,我有个问题想咨询一下,希望您能在百忙之中给与解答。我是2009年的拆迁户,当时拆迁的时候拆迁办没有给我拆迁协议,我找他们要过,他们跟我说什么企业产的房屋没有给协议的(房子是我父亲单位分的宿舍),只给我打了一张白条,我总是认为拆迁办属于政府,是不可能骗人的,就相信了他们的话。因为当时拆迁没地方住,就买了一套二手房,直到今年我才知道我被骗了,每一个拆迁户都应该有拆迁协议的,而且还可以凭着拆迁协议买定向安置房(定向安置房的价格要比二手房便宜近一半了),前几天我去找了拆迁办,找了好几次,终于把拆迁协议给我了,可是我却没办法买定向安置房了,因为已经过了时效了,相当于一张废纸,我真的很生气,为什么当时不给我呢,这样我还可以享受政府给的优惠政策,也不至于多花那么多钱了,老百姓挣点钱多不易,本来想着拆迁了生活会变的好了,可是没想到拆迁办会骗人。试问我明明能享受的这个优惠政策,可是在当时却被拆迁办给剥夺了,他们这样做合理吗?我的损失该找谁赔偿?原本属于我的权益在哪里?我该找谁说理去呢???希望领导能给与满意的解答,万分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