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14-04-21

标题:外省人员想在天津办理参保

我工作单位已经搬迁至津南区了,我们单位员工都已经在津南区买了商品房了,就是想以后能在天津参保,能否把在原参保地的社保关系转至天津,以后等退休后享受到天津的退休人员相关工资待遇?是否还有能自己主动缴费补齐一些需要在天津参保的所有社保费用,(本人年龄为45周岁)。

希望能得到有关部门满意的答复。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4-04-22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跨省市流动就业人员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0周岁,在津参保缴费后可以将外省市的养老和医疗保险转移到天津。

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人员,在津参保缴费不能办理跨省保险转移,应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待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按规定确认待遇领取地。

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建议您拨打人力社保热线12333详细咨询。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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