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黄** 提问时间:2014-04-21

标题:怀孕女职工劳动合同到期后单位不与续签怎么办?

您好!

请问怀孕女职工劳动合同到期后单位不与续签怎么办?

续签是否应在合同到期前去劳动局备案?

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4-04-22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政策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劳动合同期满应当续延至相应情形消失时终止。

因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劳动者可以到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提出申请以维护自身权益。因受理程序要求,我们无法在此受理,敬请谅解。

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建议您拨打人力社保热线12333详细咨询。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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