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四*** 提问时间:2014-04-20

标题:关于修水库占用耕田的相关问题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们是武清区王庆坨镇四街的村民,听说要在我们村里占用耕田修建水库,我们的问题是,我们户头上的部分耕田早些年被村委会做主统一租出去了,据说,修水库的补偿金就不会给我们了,是这样吗?就像拆迁给补偿金似的,能因为房子租出去了就把拆迁款给租户吗?土地都是国家的,说到底我们还是务农。

恳请领导给予解决。我们不胜感激。

王庆坨镇四***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4-05-28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王庆坨镇党委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

王庆坨镇党委回复如下:

村里的土地是集体的,修水库的征地款拨给村街,然后村街根据本村情况自行安排征地款的使用。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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