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赵** 提问时间:2014-04-18

标题:反映关于缴费基数缴纳金额不足的有关问题

尊敬的领导负责人您好: 我是原“天津市河东区房屋建筑工程公司”简称(房建公司)工人,现业务标志变更为“天津旭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简称(旭东)。“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经调查核实我的缴费基数情况后,于2012年12月17日给我一书面答复,答复中明显存在着2000年缴费基数缴纳金额不足的错误,2000年我上着班在职期间工资未发生变化房建公司少给我缴纳养老保险金,我退休金降低了,使我生活经济受到损失,为此事我往返多次找房建公司和托管中心及社保中心以及区社保分中心交涉此事,至今没有解决,我退休了遗留问题他们来回推脱搪塞,社保中心不督促房建公司解决,房建公司也就死不认账,我一个弱者迫切恳求上级领导过问过问此事。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4-04-21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有关社会保险缴费问题的举报投诉时效期为2年,建议您向区县人力社保局的社会保险联合执法办公室咨询投诉。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4月21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